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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历年公积金利率一览表

一、株洲公积金2022最新政策

提取政策:1、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租房提取限额由单身7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不再区分单身与已婚职工)。2、取消面积提取限制。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套内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3、支持省外购房提取。在湖南省外购买自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其中购房凭不动产权证且在出证1年以上、2年以内申请提取。4、延长两项提取时限。1.增加自建住房提取时段。职工自建住房,在建设规划许可相关证明出具之日起2年内未申请提取的,可在新建住房竣工3年内且不动产证出证1年以内申请提取。2.延长结清住贷提取时限。职工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在结清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为1年内申请办理提取。贷款政策:1、支持生育政策。按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2、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至6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3、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4、推进异地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贷款,可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待遇,即取消异地贷款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本市户籍限制;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5、放宽“按月对冲”。取消“对冲生效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时,即中止对冲协议”的限制。一、株洲公积金账户市内转移需要的条件如下:1、职工在市内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2、单位合并、分立、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3、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二、株洲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原因如下:1、职工退休、离休的;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5、工作调动的;6、其他需要办理封存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只限2次月底政策或将有变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决定从5月25日起,对于缴存职工家庭名下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暂不发放。不过,目前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最多能贷款2次,并没有限制申请人为第几套房贷款。“我们仍然执行以前的政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允许贷两次,第一次的首付为30%,90平方米以下的为20%,二次贷款的首付为50%,利率上浮1.1倍。该负责人透露,5月底,株洲将研究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有可能把商业银行的房贷次数也纳入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四、株洲公积金政策,要放宽了!

1月20日上午,2022年株策调整征求意见会举行。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在坚持“认房认贷”、“提了不贷,贷了不提,限提1次”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我市将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经政策合规性审查备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集体决策后拟于4月1日起执行。现向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

一、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每年租房提取限额由单身7200元已婚0元提高到15000元(不再区分单身与已婚职工)。

二、取消面积提取限制。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套内面积大于1屋贷款本息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三、支持省买自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其中购房凭以上、2年以内申请提取。

四、延长两项提取时限。增加自建住房提取时段。职工自建住房出具之日起2年内未申请提取的,可在新建住房竣工3年内且不动产证出证1年以内申请提取。

。职工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在结清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为1

一、支持生育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40万调整至60万元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三、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四、推进异地申请贷款,可享受与本市缴存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本市户籍限制;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五、放宽“按月对冲”。取消“对冲生效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时,即中止对冲协议”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面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截

反馈电话:28685581;28685585;

记者丨罗茜刘润川实习生丨黄斯宇

通讯员丨黄璐李潇涛审核丨彭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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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4年10月2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4年10月2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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