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2)信用状况良好,没有未还清的其他贷款;
4、(3)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5、(4)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6、(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