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公积金满两年,办理销户提取。
3、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岗失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