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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一、西宁公积金个人最多贷多少

一、西宁公积金个人最多贷多少?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征信很好,而且新房子,应该是可以贷60万,征信是最基本的,如果结婚了还要结婚证看亲属的情况,如果是二手房还要看二手房的年限,具体情况建议带身份证到去人民银行打印征信报告,并带打印好的征信报告、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房屋信息,结婚证到西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咨询办理

二、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应遵循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担保和自愿的原则。第四条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西宁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第五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指定、并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公积金中心承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受托银行违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追究责任外,其风险由受托银行承担。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省职工,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缴存不在本市公积金中心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应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第八条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应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等情况综合确定,但不得高于所购建房价格的70%。第十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工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但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有贷款偿还能力的,其贷款期限可延长1-5年。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证明或自筹资金证明;

(六)购买住房合同及相关资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七)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前款规定的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在收到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及时转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在受托银行收到贷款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15日内未办完手续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四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第十五条用房屋作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的,还需签订抵押(质押)合同,办理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冻结手续。

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及有价证券的有效凭据由受托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三、原来有贷款是否能用公积金买房贷款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1.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1.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一般来说,在前套房产尚未还清贷款式的情况下,是很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四、西宁市住房公积公积金贷款后能不能取

住房公积金使用看看知道用于其目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或人得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独立住房;(b)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单位劳动关系(D);(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六)租金支%收入困难;(G)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领取津贴;(H)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IX单位终止劳动关系;(J)已被判处或被判入狱期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K)死亡或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情形之人员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存储:()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b)退休(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单位(D);(五)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六)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按照前款第(二)(三)(四)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工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值存储存储额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心住房款批准之日起15天或拒绝贷款决定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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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4年11月2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4年11月2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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