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有三种查询方式:第一种方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卡是联名卡。可以通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和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大厅官网。第二种方法: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账号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堂窗口进行查询,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第三种方法:拨打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8-1232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余额及明细),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款等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