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5、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