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家庭在主城九区购房,无住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使用商业贷款按揭购房的借款人,在原贷款的商业银行同意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且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理完毕的情况下,若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办事指南)的,可到我中心前台申请预约办理公积金“置换贷款”,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①借款人携资料到我中心预约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②由我中心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③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审核确定后进行面签;
④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解除原抵押;
⑤借款人与我中心建立新的抵押;
⑥中心收到房屋抵押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放款。
①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及户口;
②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③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⑥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⑦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申请和面签时除房地产权证只需复印件外,其它资料均需携原件办理。